零陵区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已经我局城市规划项目审查小组会议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之规定,控规方案须批前公示,本次采用现场和网上同步公示(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指标图等内容详见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示期为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8月10日,(3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该地段相关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形式(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向我局反映,并有权申请听证。公示期满,我局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报批。
联系人:王国栋——联系电话18274926828
王晓辉——联系电话18627463003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30日
永州市零陵区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文本
一、 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永州市零陵河西区,潇水西岸。片区规划控制范围东至潇水,南至朝阳大道,西至洛湛铁路,北至湘江,规划总用地面积2083.26公顷。
二、 总体发展目标
尊重总体规划对河西片区旅游休闲、行政办公和商住为主体的建设发展思路;建立相对独立的发展模式,具有完善的文娱体育设施,形成自己完整的循环发展体系;整合自然环境资源,延承自然山水文脉,体现城市“显山露水”的个性;结合对历史街区的人文要素的保护;将城市开发与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发展有机融合,提高新区综合实力,做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的统一。
三、功能定位
永州市零陵区的核心商贸物流居住综合区、文化娱乐及重要的教育科研居住综合区。
四、 人口规模
以《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2010年修订)》为依据,参考其在本规划区范围内布置的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及其规划人口的分布特征,结合规划区自身的发展条件,确定规划区可容纳居住人口为14.22万人。
五、 规划结构
规划采用“一带、一心、一轴、两园、四片区”的规划布局结构。
“一带”:结合潇水西岸的绿化带所打造形成的沿湘江风光带;
“一心”:指一个区级商业中心(永州火车南站站前商贸物流中心);
“一轴”:主要指沿潇水西路两侧城市发展轴;
“两园”:主要指狮子岭公园和西山公园。
“四片区”:为西部朝阳商贸居住区、南部西山科教综合居住区、中部石城山高档住宅区、北部潇水沿岸生态区。
六、 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434.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33.90%,其中:R1类用地总面积9.55公顷,R2类用地总面积423.67公顷;服务设施用地全部归入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0.90。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157.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12.23%。在片区南侧沿杨梓塘路两地为教育科研用地;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5.79公顷(商住混合用地已按照地块混合比例计算纳入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内),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5.14%。商业综合发展区主要临潇水西路两侧为主,具体规划项目有超级市场、集贸(菜)市场、宾馆、和公共设施等。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90.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22.66%,主要为交通枢纽用地,公用交通场站用地以及社会停车场用地。在湘江南岸规划一座鹿坪码头,占地面积为3.29公顷,在潇湘大道西侧规划一处交通枢纽用地,占地面积为2.75公顷。规划区内共布置有5处独立占地的社会停车场,总共占地面积为6.71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16.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1.30%。
6.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272.1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21.25%。其中公园绿地237.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23.20%。公园绿地主要为朝阳公园、小石城山公园等。
七、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道路系统主要采用方格网布局形式。以“组团生长”和“网络发展”作为路网构成的基本格局。根据交通发展的需求,组团内道路共分四个等级,即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和支路。
1.快速路:主要为潇湘大道、朝阳大道。
2.主干路:规划主干路形成了“四纵两横”的道路结构。四纵为:桃江路、萍阳路、康济大道、旭日路。两横为:萍洲西路、潇水西路。
3. 次干路: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20—36米,设计车速为20--50公里/小时。
4.支路:支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2—20米,设计车速为10--30公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