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芝山道壹号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之规定,该方案须批前公示。其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09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并有权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9日 制
审批部门联系人:陈 智
联 系 电 话:13907463250
联 系 单 位: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南事务中心
公示牌责任单位:湖南兴昌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敬亚
联 系 电 话:13874762592
【联系时,请告知在"永州房地产信息网"上看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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